哈佛大學(世界排名I申請條件I留學費用)是美國本土歷史最悠久的高等學府,建立于1636年,最早由馬薩諸塞州殖民地立法機關創(chuàng)建,初名“新市民學院”。為了紀念在成立初期給予學院慷慨支持的約翰?哈佛牧師,學校于1639年3月更名為“哈佛學院(Harvard College)“而1780年哈佛學院正式改稱“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
哈佛大學在文學、醫(yī)學、法學、商學等多個領域擁有崇高的學術地位及廣泛的影響力,被公認為是當今世界最頂尖的高等教育及研究機構之一。截上至2019年10月,哈佛大學共培養(yǎng)了包括富蘭克林?羅斯福、貝拉克?奧巴馬在內的8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tǒng),哈佛的校友、教授及研究人員中共產(chǎn)生了160位諾貝爾獎得主(世界第一)、18位菲爾茲獎得主(世界第一)、14位圖靈獎得主(世界第四),2019-20年,哈佛大學位列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世界第一、U.S.New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一、Q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三
[哈佛大學]2023年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第5名
哈佛大學(世界排名I申請條件I留學費用)有國際法學的碩士課程,但是沒有提供碩士學位。哈佛大學的國際法課程主要是為學生提供一個深入的理解國際法的機會,以及探索國際法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該課程涵蓋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國際組織,國際經(jīng)濟法,國際環(huán)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私法,國際刑法,國際司法程序,國際糾紛解決,國際安全法,國際移民法,國際犯罪法,國際海洋法,國際航空法,國際知識產(chǎn)權法,國際經(jīng)濟發(fā)展法,國際社會法,國際科學技術法,國際文化法,國際統(tǒng)計法,國際經(jīng)濟管理法,國際貿(mào)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貨幣法,國際財政法,國際稅法,國際貿(mào)易組織法,國際社會保障法,國際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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